河南商報記者 金艾琳/文
8月31日,鄭州海關成功完成河南省首票進口維修用航空器材減免稅審核確認,將為中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申報進口的一批維修器材減免關稅1.21萬元。
財政部、海關總署于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2021—2030年支持民用航空維修用航空器材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15號),根據該項政策,進口航材可以享受免征關稅優惠,這有利于解決國內航空公司及維修單位進口維修航材關稅成本高的問題。
中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航材經理郭振峰說,“航材新政給企業發展帶來了重大利好,預計每年可為我公司減免關稅100萬元左右。”
鄭州海關關稅處處長張敏介紹:“航材新政進一步擴大了免稅主體范圍,取消了額度管理,延長享惠期限至10年,降成本、穩預期作用進一步增強。另外,免稅進口航材將不需要按特定的減免稅進行后續監管,企業在使用航材方面自由度更大。”
目前河南省已有中州航空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南方航空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中原龍浩航空有限公司等11家本土航空公司及維修單位可享受該政策。該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將大幅降低我省航空運輸企業維修成本,有力促進本土民用航空運輸、維修產業發展。
今年以來,鄭州海關持續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積極落實國家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綜合運用海關減免稅措施,簡化流程、壓縮時限、運用無紙化審核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不斷引進國外先進的設備和零部件,切實提升企業產品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