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未來五個月,鄭州將在13項任務、49件事項上下功夫,覆蓋面廣、打擊力度大,力爭實現“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的小目標。

  [空氣質量監測]鄉鎮空氣也要考核

  方案要求,2017年10月底前,除國控站以外的監測站點,全部上交到省級環境監測部門。

  全市55個重點鄉鎮和城區195個微型空氣質量監測站加快建設和設備調試、運行聯網,實現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全覆蓋,對鄉鎮空氣質量實施考核。

  針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方案指出,為保證環境監測數據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一經發現干擾監測數據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散亂污”整治]“散亂污”企業存瞞報,納入環保督察問責

  前期全市已整改取締上萬家“散亂污”企業,方案要求,要在前期的基礎上,繼續排查,確保2017年9月15日前,全面依法依規整治取締到位。

  針對涉大氣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類的,一律依法依規關停取締,做到“兩斷三清”,杜絕已取締“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和死灰復燃。同時,全市開展“散亂污”企業集群綜合整治。方案顯示,各縣(市、區)政府將繼續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2017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瞞報漏報涉大氣污染物排放“散亂污”企業集群的,納入環保督察問責。凡被環保核查達不到要求的,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對違法企業依法頂格處罰。

  [油品升級]下月全面銷售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

  2017年9月底前,完成鄭州市轄區油庫和加油站油品升級置換,從10月1日起,全面銷售國六標準的車用乙醇汽油、車用柴油。

  2017年10月起鄭州市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燃料油“三油并軌”。同時,加大對市售油品質量的抽樣檢查,每月抽測比例不少于10%,依法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的違法行為。

  通過超標柴油車輛溯源追蹤不合格油品銷售、供應和生產者,采取最嚴格的處罰措施。違法情節嚴重的,一律予以關停;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對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43家加油站加快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

  [揚塵管控]采暖期間還有“限土令”

  嚴格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嚴格落實揚塵污染“一票停工”制,對各類施工工地達不到要求的,一律實行停工整治;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黑名單”制度,將揚塵污染防治不力、情節嚴重的施工單位列入“黑名單”,禁止參加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

  此外,方案要求落實“限土令”。在采暖季期間,城市建成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

  [追責]層層向上問責

  鄭州出臺了《鄭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量化問責實施辦法》。

  納入量化問責的具體事項包括環境保護部組織的“2+26”城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督察或巡查整改落實情況,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情況,省市督導督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

  辦法根據問題數量按照行政級別層層向上問責,當未按要求完成交辦問題整改且數量超過6個的,行政區域內被問責的鄉鎮(辦事處)達到4個的,或者環保部/省市督導督察仍發現有問題,且數量超過15個的,要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縣(市、區)委書記及有關人員實施問責。同時,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縣(市、區)和市直單位,也將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