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南陽唐河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張海軍一行頂著炙熱的陽光,再次來到該縣龍潭鎮某村,和被執行人常某閣及申請人常某偉的本家叔叔一起到達一片花生地,雙方當場確認涉案土地四至范圍,明確收莊稼時間以及土地交付事宜。申請人常某偉電話確認后,由其本家叔叔代為出具結案證明,這件親兄弟因“地”生嫌隙以致對簿公堂的糾紛案案結事了,在執行干警的耐心調解下,兄弟兩人冰釋前嫌,再續同胞情。
年齡相差十歲的常某閣和常某偉系同胞兄弟。哥哥常某閣一家在本村務農,弟弟常某偉一家常年在外務工。常某偉將自家約4畝耕地租賃給哥哥常某閣耕種,約定每年收取租金。因常某閣未支付2019年的租金,常某偉于當年秋收后將土地轉租給同村楊某東。2020年秋收后,常某閣未經常某偉同意繼續耕種了這4畝土地,弟弟常某偉一氣之下將哥哥常某閣訴至法院。2020年12月,唐河縣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判令被告常某閣夫婦于本季農作物收獲后將耕地返還原告常某偉,并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2019年的土地租賃費1000元。判決生效到期后,被告常某閣未履行。2021年6月,常某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張海軍第一時間了解案情,并驅車趕往涉案耕地現場調查,發現常某閣在耕地上已經種上了花生。張海軍來到常某閣家中與其進行溝通,告知其應主動履行法院判決的義務。常某閣向干警訴說,父親早年去世,弟弟常某偉常年在外,是自己夫婦二人常年侍奉母親。母親去世后,趕上土地確權,弟弟常某偉回來將母親的2畝地確權在自己名下。常某閣夫婦二人感到很委屈,已決定起訴弟弟常某偉,請求法院判決將兩塊地中的一塊判給自己。張海軍走訪了一些鄰里,隨后找到常某偉的本家叔叔,希望其能夠幫助為兄弟二人說和。老人當即表示作為長輩,愿意為家庭和睦出面調解。此外,張海軍多次打電話和申請人常某偉談心,耐心勸說其和哥哥相互扶持,相互體諒,常某偉最終表示愿意接受調解。
在執行干警張海軍多次走訪、耐心調解下,常某閣和常某偉兄弟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哥哥常某閣支付1000元租金,并在收獲花生后將土地歸還給弟弟常某偉,土地最終歸屬等待法院另案審理判決。兄弟二人表示,無論判決結果如何,都會相信并擁護法律,決不再為土地的事情發生嫌隙。(編輯 呂瑞天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