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群眾,為民討欠薪。”10月21日上午,6名農民工當事人代表來到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將一面鮮紅的錦旗送到該院,刑事審判庭負責人馮雪松法官、少審團隊負責人王慧法官親手接過了這面錦旗。農民工代表周某林激動地說“感謝法官們辛苦付出,這么短時間就為我們追回了血汗錢,我代表70多名工友謝謝你們!”。這是臥龍區法院審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也是該院審理的首起檢察院支持起訴案件。
2014年至2018年,江某在南陽市臥龍區龍升園區某工地承建土建工程,其間共拖欠周某林、劉某喜、劉某奇、彭某軍等70多名工人工資150.8萬元未支付。2019年2月,臥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江某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后,江某支付了68萬元,仍拖欠82.8萬元未支付。2020年1月6日,南陽市公安局龍升分局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立案偵查,江某又通過銀行轉賬形式支付30萬元,下欠52.8萬元。后經工人多次聯系催要,江某一直推諉未予以支付。為保障附帶民事訴訟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臥龍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依職權支持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起訴。
案件受理后,為盡快討回70多名農民工的血汗錢,承辦法官王慧多次聯系被告人江某向其釋法明理,宣講相關法律、政策,告知其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嚴重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支付義務,但是被告人江某一直找各種理由搪塞,不予支付。開庭審理前,王慧再次聯系被告人江某,繼續耐心給被告人做思想工作,希望被告人江某能夠自覺履行付款義務,被告人江某僅答應先支付8萬元,剩余款項仍采取拖延手段不予支付。經王慧團隊深入了解發現,被告人江某在廣州有房,承包有工程,有支付能力,且根據農民工反映,開發商早已將剩余的52.8萬元付給了江某,但是江某拖欠不付。掌握了這一情況后,為了加大打擊拖欠農民工工資力度,一方面依法對江某決定逮捕,另一方面王慧繼續給被告人家屬做思想工作,勸說其家屬多站在農民工的角度想一想,法官助理王磊也協助做其家屬的調解工作。在王慧團隊的共同努力下,被告人江某家屬答應積極籌錢支付。10月18日,被告人江某的兒子將52.8萬元支付給了農民工代表。至此這起附帶民事案件得以圓滿審結。
近年來,臥龍區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以農民工工資支付檢查專項活動為契機,采取多舉措,多部門聯動機制,最大限度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將“我為群眾辦實事”落到實處,受到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一致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