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馬千惠
12歲以下(含12歲)不能騎行共享單車,16歲以下(含16歲)不能騎行共享電單車,這些共享單車騎行規范你知道嗎?
12月2日,在第十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到來之際,美團單車聯合交警部門發起“護苗行動”,走進中小學校園,開展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交通安全規范小課堂,保護未成年人安全出行。
【過馬路要看紅綠燈,騎共享單車年齡要達標】
小學生別騎共享單車、初中生別騎共享電單車,這是為什么?
2004年4月,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青少年對道路交通危險判斷、規避能力較弱,在缺失家長監護引導下,若將馬路當作“游樂場所”隨意騎行、追逐,極易發生道路安全事故。據不完全統計,全國每年有兩萬多名中小學生因交通事故致傷,保障青少年安全出行,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過馬路要看紅綠燈,騎共享單車年齡要達標。”交通安全小課堂,是對全國青少年群體構建安全出行規范意識的“及時雨”。通過交警部門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普法教育,對違規案例、事故案例的展示,提升學生及家長的警覺意識。同時,培養正確規范的交通出行行為,拒絕共享單車載人騎行、規避未成年人騎行他人代開鎖等違規行為,共同建立安全、規范、文明的出行環境。
【全國多地警企聯動,護苗行動助安全】
全國多地交警部門與美團單車聯合發起的護苗行動,將中小學生群體交通安全科普帶進校園,引導青少年學習正確的交通安全規范,避免危險及傷害的發生。
美團單車相關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美團單車關注青少年騎行安全,在車身和App端都有設有16歲以下禁止騎行共享電單車等安全提示。此次聯合交警發起“護苗行動”,深入各地的中小學課堂,期望能保護未成年人安全出行。
據了解,本月開啟的首期“護苗行動”,將在河北、內蒙、陜西、河南、山西五省率先落地。此次活動,交警部門與美團不僅會為學生們進行《共享單車交通安全小課堂》教育片,還將通過交通安全知識有獎問答的形式增強中小學生們的參與熱情,持續、深刻地培養騎行安全意識。
編輯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