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駐馬店市召開優化營商環境推進信用體系建設新聞發布會,駐馬店市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吳運喜在會上表示,要充分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對納稅信用高的市場主體給予更多便利。
稅務機關對A級納稅人采取激勵保護措施,包括:一般納稅人可單次領取3個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量,需要調整增值稅發票用量即時辦理;普通發票按需領用;連續3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機關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稅務部門與銀行金融機構深入開展銀稅互動工作,為A級納稅人貸款、融資提供便利服務等。
對B級納稅人,稅務機關采取鼓勵提升措施。對C級納稅人,稅務機關采取鞭策督促措施。對D級納稅人,稅務機關采取限制懲戒措施,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采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等。
納稅信用等級評價過程中被扣分的企業提高信用等級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情況,如果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認為部分納稅信用指標扣分或直接判級有誤或屬于非自身原因導致,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通過填寫《納稅信用修復申請表》,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評,來維護自身權益。第二種情況,如果確實發生了失信行為但是能夠主動糾正、消除不良影響,也可根據文件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復,稅務部門會根據修復時間,恢復相應分值重新評價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頂端新聞 河南商報 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