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在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泥土情”調解室悉心調解下,一起拖欠貨款糾紛案件得到實質性化解。
夏某新經營一家百貨超市,周某海等20余家供應商長期為該超市供應食品、酒水、飲料等貨物,但夏某新一直未能按時向供應商結清貨款。
2021年初,夏某新將超市轉讓,所欠周某海等20余家供應商的貨款,卻一直不予結清。無奈之下,以周某海為代表的20余家供貨商將夏某新起訴到法院。
該案轉入平橋法院“泥土情”調解室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員了解到夏某新所欠貨款有100元到上萬元不等,供貨商曾多次聯系夏某新催促其還款,但對方態度強硬、拒不配合,隨即失聯。調解員們意識到單純催還貨款難度較大,只有為夏某新做通思想工作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考慮到本案雙方當事人均是個體經營戶,后續仍有可能合作往來,如能妥善化解此次糾紛,不僅可以使雙方當事人冰釋前嫌,還有利于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有效保護市場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在制定詳細的調解方案后,調解員多次給夏某新發送短信,從道德誠信方面給夏某新擺事實、講道理,說明利害關系,勸其主動出面調解。
12月22日下午,夏某新來到“泥土情”調解室,與供應商代表進行面對面調解。面對情緒激動的供貨商,調解員一方面勸導商戶和氣生財,另一方面對夏某新釋法明理、分析利弊。
在入情入理的調解下,夏某新答應將剩余貨款還上,雙方簽下承諾書,夏某新對其中9家供應商的欠款當場結清,并與其余供應商約定,下周來到“泥土情”調解室當面確認貨款、履行還款等事宜。至此,該起案件得到圓滿化解。
下一步,平橋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通過多種調解方式將涉及市場經濟主體糾紛的案件化解于訴前,對于無法訴前調解的“快立、快審、速調、快判”,調解先行,調判結合,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努力營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力量。
編輯:李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