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初寒冬,但不能寒了勝訴申請執行人的心。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聚焦當事人“急難愁盼”的問題,力爭切實解決一批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執行案件,于1月7日一大早,頂小雨冒嚴寒開展今年第一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例執行案件,尤被當事人稱贊。
2015年4月份,被執行人高某定因資金周轉困難向申請執行人段某菊借款100萬元,被執行人王某然為擔保人,簽訂《借款合同》后到還款期限,高某定拒不還款,段某菊多次追要無果后將高某定、王某然訴至宛城區法院。宛城法院審理后作出高某定、王某然償還段某菊100萬元本金及利息的判決。判決生效后,高某定、王某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段某菊便向宛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擔保人王某然與段某菊達成和解協議,承諾按照協議還款步驟按期履行還款義務,而主借人高某定卻不見蹤跡,多方聯系無果。經技術手段查詢,也未發現高某定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不巧段某菊身患癌癥,執行干警深知這筆錢的執行對段某菊的重要性,不斷嘗試對高某定、王某然執行線索的查找。
在執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段某菊的積極配合下,終于發現主借人高某定在某建筑工地上班。執行干警趁著這次集中執行,早早地來到建筑工地等待高某定,在寒風中蹲守半個多小時,將欲上班的高某定擒獲并強制拘傳至法院。面對干警們的強制拘傳和釋法說理,以及不履行義務將觸犯法律的嚴正警告,高某定表示愿意將其實際擁有但不在其名下的相關資產進行法拍,以履行還款義務。
本次集中執行行動,宛城法院共拘傳8人,執行完畢3件,達成執行和解2件,執行到位金額57.1萬元。春節將至,宛城區法院將不間斷、持續高效進行集中執行行動,加大涉民生執行案件的展開力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樹立勝訴方思維,服務好轄區人民群眾,切實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