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屈熙堯
2022年1月17日,河南省南陽市內鄉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釋法明理,順利執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效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申請執行人也當場拿到案件全部執行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圖為執行法官將執行款交付申請執行人)
2020年,張某將公司收購但登記在其個人名下的寶馬牌二手車出售給高某,并承諾該車輛從未出現過事故,只是小磕碰,發動機等重要零件都沒問題,同時提供發動機、變速箱質保一年的服務,后高某與張某簽訂了《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并當場將15萬元購車款按照約定轉賬到張某賬戶。然而高某在使用過程中,卻發現車輛存在很多問題,在要求賣方維修遭到拒絕后,高某將張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車輛存在曾出現事故理賠、里程表被修改、滲漏油等情形,且上述情形足以對涉案車輛的價值產生重大影響,高某購買該車輛是基于無上述質量瑕疵的情況下才做出的購買意思表示,故高某購買該車輛已構成重大誤解,遂撤銷雙方《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同時判決張某在規定期限內償還高某購車款15萬元。但判決生效后,張某遲遲不肯履行法律義務,高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并多次通過打電話等方式向張某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的嚴重后果,但張某依然置若罔聞、拒不履行,執行法官只好依法將其傳喚至法院。張某被帶回法院后,執行法官再次對其耐心釋法,告知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執行法官的一番規勸使張某認識到了拒不履行的錯誤,當即聯系家人將15萬元執行款送至法院,執行法官也在第一時間聯系申請執行人高某來到法院,為其辦理領款手續。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編輯 苗亞祥 李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