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是國家發改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重點檢查的15個城市之一,其他14個城市分別是北京市、南京市、蘇州市、杭州市、嘉興市、合肥市、濟南市、青島市、長沙市、廣州市、佛山市、海口市、三亞市、西安市。
本次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愿選擇;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并捆綁收費;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
據了解,本次檢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將給予罰款、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暫停網簽等處罰。在具體處罰措施上,房企違反明碼標價規定未實行“一套一價”的,每套處5000元罰款;構成價格欺詐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同時,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根據情節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暫停網簽服務、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整改、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等相應處理。
據了解,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今年12月20日前需將檢查報告(含6件典型案例)、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情況統計表分別報送國家發改委(價監局)、住房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