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彥,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李君彥參加工作以來,恪盡職守、腳踏實地、勇挑重擔、敬業奉獻,公正高效地審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多次被南陽中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辦案標兵,2019至2020年度連續兩年被評為“全市法院優秀法官”, 2022年2月,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法院先進個人并榮記個人二等功。
政治立場堅定 恪守職業道德
李君彥能夠嚴守法官的職業道德,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始終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時刻保持嚴謹細致、求實苦干的作風。尊重領導,團結同志,受到領導和同志們的好評,自覺加強業務知識學習,虛心向同事請教,努力提升執法辦水平和能力,聚焦執法辦案主業主責,加班加點辦理案件,近年來案件審理質效位居前列,多次被評為辦案標兵。
面對民事審判中的辛苦與繁瑣,李君彥積極承辦案件,任勞任怨,勇挑重擔,2021年結案331件,其中調解撤訴60件;2020年結案245件,其中調解撤訴51件,歷年所辦理案件均無超審限案件,審判績效均在全院名列前茅。
樹立群眾觀念 提升服務能力
“觀念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開展以來,李君彥從為民服務的實際出發,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為抓手,立足本職崗位,堅持把“人民群眾滿意”作為想問題、干事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審理案件時,多聽取人民群眾的呼聲,特別是在審理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時,在協調處理利益沖突和矛盾糾紛的同時,做到依法依規、公平公正,通過耐心細致有效的調解工作,讓每一個案件都得到圓滿解決。
同時,李君彥表示要樹立群眾觀念,在辦案過程中加強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不斷提高群眾工作能力。要學政治,提高政治素質,學業務,提高服務群眾能力,擺正學習與工作的關系,增強學習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越是工作忙,任務重,越要發揚“惜時如金”的鉆研精神,多擠時間學習,進一步提升專業素質,提高辦案能力和化解矛盾能力。
耐心細致辦案 化解問題樓盤
在李君彥審理的某房地產公司和某信用社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與該公司與某建筑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案涉糾紛金額達4.5億元,該房地產公司與施工企業的糾紛起訴標的近2億元。這兩個案件均涉及南陽市某問題樓盤,房地產公司資金鏈斷裂,無法及時支付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和銀行的到期借款,項目土地和正在建設的房屋被法院查封,工地停工數年,農民工索要工資,許多房屋已經預售,眾多購房戶因逾期交付房屋怨聲四起。
為保證各方權益,促使該樓盤盡早復工竣工,李君彥法官在受理該案后,加班加點耐心細致地聽取各方訴求,制定、修改調解方案,調解方案經過各方幾十次修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兩個案件均以調解方式結案,項目施工得以繼續。在項目快竣工之際,該房地產公司與建筑施工企業因工程款問題又發生糾紛,李君彥法官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該案最終以調解的方式結案,促使了該工程順利交付使用。目前該樓盤已順利交付,施工企業的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全部得到清償,銀行的借款也以房抵債得到清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