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宋紅勝 實習生金萍
3月3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新鄉市“規范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自4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行政處罰權”移交新鄉市城管部門,公安交管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靜態違法停車行為不再行使管理職能。
新鄉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謝百軍表示,該局將對全市路內泊位進行摸排,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做到停車泊位“應劃盡劃”,最大限度地為市民群眾提供停車泊位。同時,對道路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建立路內泊位信息檔案。堅決取締非法停車場,大力整治商場、門店、樓體門前違規私設地釘、地樁等侵占公共空間行為,進一步釋放現有公共停車資源,增加合法停車區域。對居住區停車泊位、停車庫閑置情況進行摸排,從嚴查處只售不租、挪作他用等導致停車泊位空置的行為,合理增設停車場,進一步論證利用商業區、學校、醫院、公園等公共空間停泊車輛的可行性。
值得注意的是,新鄉市城管監察支隊還將成立違停執法大隊,專門負責“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執法工作。對長期占用公共車位的“僵尸車”、占用城市綠地、消防通道、應急通道的違停車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全力配合城管部門開展工作。”新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黨委委員、支隊長助理宋曉飛表示,對城管部門執行公務中,遇到的暴力抗法或妨礙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將依法從嚴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