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孫超
4月1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汝州市委宣傳部獲悉,近日,該市接到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葉光輝為烈士的批復,評定葉光輝同志為烈士。
葉光輝,男,漢族,中共黨員,1982年7月出生于汝州市,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5年12月參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汝州市公安局臨汝鎮派出所副所長、四級警長,二級警督警銜。從警16年來,葉光輝因工作表現突出,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得平頂山市公安局優秀戶籍民警、汝州市政法信訪穩定工作先進個人、汝州市執法辦案質量標兵等榮譽。
2021年11月18日晚,汝州市公安局臨汝鎮派出所副所長葉光輝在臨汝鎮菜園村處警時,為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突遭犯罪嫌疑人暴力襲擊,身負重傷,不幸壯烈犧牲,年僅39歲。
葉光輝長期奮戰在公安一線,一心向黨、忠誠履職,用寶貴的生命書寫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充分展現了新時代汝州公安隊伍對黨忠誠、勇于擔當、無私奉獻、不怕犧牲的精神品質和良好形象。他是用鮮血鑄就忠誠、用生命守護平安的先進典型,是忠實踐行公安隊伍“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的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