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趙珊珊 通訊員 孫璐
近日,《濟源市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為全面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健全“畝均論英雄”政策體系,完善批、供、用全鏈條監管模式,推動濟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撐。
工業用地“標準地”(以下簡稱“標準地”)是指在完成區域評估的基礎上,對國土空間規劃(現階段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明確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容積率、環境標準等控制性指標作為“標準”的擬出讓宗地。
《辦法》指出,具體地塊公開出讓前,開發區管理部門根據控制性指標體系,明確“標準地”出讓具體指標和相關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在出讓公告中一同發布。“標準地”出讓前應達到“凈地”出讓條件,達到權屬清晰、征地補償安置到位、無法律經濟糾紛且具備開工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和土地平整等開發條件。辦法還對“標準地”“3+N+1”控制性指標體系、工業項目履約監管協議、企業信用承諾書等進行了規范。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濟源擬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選擇合適地塊按照“標準地+承諾制”的改革模式試點,然后在開發區范圍內推廣實行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同時,濟源還將借鑒“最多跑一次”改革經驗,在企業自愿的前提下,由開發區管理部門選派專人無償為“標準地”項目提供全流程或部分審批事項代辦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