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張某新與被告張某設系親兄弟,雙方素有矛盾。張某新作為哥哥長期在外做生意,三十多年來對家中事情不管不問。今年3月,張某新欲在老宅之上翻建新房,遭到弟弟張某社極力阻撓,兩家矛盾迅速激化。后經村委會、派出所多次調解,雙方互不相讓,最終鬧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彭超峰考慮到此案是發生在親兄弟之間的糾紛,如果簡單一判了之,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只能使兩家的積怨越來越深,還有可能將仇恨延續到下一代。
彭超峰希望能以此為契機,徹底消除親兄弟之間的成見,從而到達化解矛盾,消除隔閡,延續親情的目的。為此,彭超峰在審理期間,主動邀請人民調解員李運景,一起組織召開調解會,從親情的角度入手,以感情為切入點,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做原、被告的工作,希望兩兄弟能從有利于家庭和諧的角度考慮,注重親情,互相理解,互做讓步。為徹底化解矛盾,實現法與情的結合。李運景更是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找村長、訪鄰居,了解情況,一次次不厭其煩地和兄弟兩家進行溝通,耐心傾聽他們的意見,尋找兄弟倆真正的矛盾癥結所在。還利用當地人身份這一便利條件,主動邀請當地德高望重的朋友,一起介入對雙方家庭從情理、法律等方面耐心地做解釋和疏導工作,希望將兩家的矛盾糾紛合在一起一并解決。
起初親兄弟兩人都不愿做出讓步,也不愿低頭,最終經過情理的感化、法理的引導,雙方緊張的關系趨于緩和,并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承諾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會相互寬容、相互諒解、和睦相處,雙方的親情得以修復和延續,至此,這起兄弟之爭得到了妥善解決。(頂端新聞·河南商報 李磊 通訊員 李夢 高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