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職能作用,助力企業紓困解難,近日,南陽市西峽法院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精準助企紓困解難的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16條具體措施,為推動西峽經濟平穩健康運行、建設“經濟強縣”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樹立效率意識,提升涉企案件司法質效。全面優化訴訟過程,加強“一站式”建設,堅持以企業滿意為落腳點,積極打造集約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準的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全速兌現勝訴權益。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申請執行的案件,實行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案款,暢通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綠色通道”,促進企業資金及時回籠;全程便捷訴訟服務;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設、應用水平,讓企業足不出戶即可享受訴訟服務,利用司法大數據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完善網絡司法拍賣和詢價評估系統,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線上線下各類訴訟、執行活動有機銜接、高效便捷。
二是強化職能作用,解決企業權利保障難題。切實降低維權成本。從訴前調解、保全成本、鑒定流程等細節著手,盡力用不花錢的方式幫助企業解決糾紛,爭取用較小成本解決矛盾糾紛。妥善處理涉疫糾紛。根據疫情對合同履行產生的實際影響,堅持公平自愿、誠實信用和鼓勵交易原則,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加力保護中小微企業。防止一些中小微企業在市場交易中的弱勢地位轉化為訴訟中的不利地位,并依法保障中小微企業等市場主體的民事債權優先于罰款、罰金、沒收財產等行政、刑事處罰受償。司法助力融資難題。依法確認讓與擔保、融資租賃、有追索權保理等非典型擔保的法律效力,拓寬融資渠道。積極促成當事人以展期、續貸或分期付款等和解方式化解糾紛。
三是轉變司法理念,強化保障企業發展意識。主動履行正向激勵。建立“一督促三預告一證明”制度,以勤督促防失信、以控納失減失信。“放水養魚”助企脫困。積極引導債務人與債權人協商,實現債權受償和企業重生的雙贏。風險評估程序前置。建立健全涉企重大案件和司法活動的風險評估機制,最大程度減少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財產保全柔性靈活。合理選擇對被執行人或被保全人生產生活影響較小且方便執行的財產執行,探索“解封一批、支付一批”的滾動式解封方法,破解執行僵局。查控財產物盡其用。在確保財產不被隨便處置的情況下,盡可能“活封”“活扣”,讓查封財產保持運營價值。財產變現價值最大。尊重被執行企業的變價自主權,確保被執行財產不被低價處理。失信懲戒慎之又慎。依法精準適用失信懲戒措施,建立企業信用承諾制度,給予寬限期。信用修復快速精準。延伸服務常態長效。開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暖企”專項行動,根據失信企業經營狀況和履行意愿精準修復。
《意見》還指出,要繼續扎實推進“萬人助萬企”“案例宣講進企業”等專項活動,定期編發《常見法律風險防范指引》《涉企典型案例》,聯合有關部門組織公益性法律宣講、普法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