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席記者劉廣超通訊員張彥軍文圖
本報漯河訊 企業因存在消防隱患,生產車間電源表被消防部門查封,并被要求限期整改,沒想到檢查人員上午剛離開,下午再次回訪時,卻發現封條已被人為拆除,企業也擅自恢復了生產。昨日上午,大河報記者從漯河市消防部門獲悉,漯河市這家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因擅自拆除公安消防部門的查封封條,依法被行政拘留10日。
12月5日上午,漯河市開發區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對轄區一家文具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廠房違規使用彩鋼板搭建,且二層生產車間僅有一個安全出口。消防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公司二層生產車間電源進行了查封,并對配電盤張貼了封條,查封期限為10天。
“當天下午3時許,我們的執法人員再次來到查封現場回訪時,卻發現被查封的配電盤處于通電狀態。”(如圖)漯河市消防支隊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企業火災隱患在未消除且未申請消防部門解封的情況下,單位安全管理人郭某平擅自拆封封條,且車間在不具備安全生產的條件下擅自恢復生產使用。
消防部門隨即對相關當事人進行了傳喚詢問,最終認定該單位安全管理人郭某平置法律于不顧,擅自撕掉公安消防部門的查封封條,公然在被查封場所內進行生產作業,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根據《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經報請當地公安部門批準,依法對郭某平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