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姜燕
“我真是后悔啊!原來一直抱著僥幸心理,這下兒子新婚開的車被扣了,在親家面前把臉都丟干凈了!”在南陽市唐河縣法院,被執行人王某無比懊悔地對執行法官說道。
原來,王某為他人擔保借款,后經法院審理判決王某對該筆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到期后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調查發現被執行人王某名下有一輛本地牌照雪佛蘭轎車,隨即依法查封了這輛車。因王某一直在外,行蹤不定,機動車位置也是變化無常,法院未能實際扣押被查封車輛。
7月12日中午,該案執行法官得到線索稱王某及其被查封的車輛均在家中,隨即組織干警驅車前往王某家中。在現場,執行法官再次督促王某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在核實車輛信息無誤后,將車輛扣押。王某的兒子情緒激動,反復上前阻礙執行。后當地村委干部趕到現場,說明王某的兒子新婚,王某的親家也在屋內正商討女方“回門”一事,王某的兒子感覺沒面子,情緒激動情有可原。鑒于此,執行法官對王某的兒子進行了批評教育。現場將車輛扣押并告知王某盡快到法院處理。
第二天,王某便主動來到法院聯系執行法官,訴說經此一事親戚們都知道了自己的失信行為,更是在親家面前抬不起頭。愿意立即還款,請求將車輛提走。最終,雙方當著執行法官的面把借款本金和利息計算核實,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將剩余的46000元一次性付清,該案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