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是現代社會常用的生產生活燃料,同時也是危險化學物品,需要取得相關許可證才能銷售經營。但一些不法分子為牟取巨額利潤,在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非法銷售散裝汽油,嚴重威脅自身和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日,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以危險作業罪分別對周某、白某判處拘役三個月、二個月的刑罰。
2022年初,沒有運輸、售賣汽油從業資格的白某、周某,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利用報廢面包車在唐河縣一停車場內非法儲存大量汽油并用于銷售。2022年3月,周某為他人加油過程中被民警當場查獲,用于出售的成品汽油350公斤及加油機等物品當場查扣。案發后,白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二人分別繳納非法所得5萬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白某、周某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未經依法批準或許可,擅自從事危險物品汽油的儲存、經營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性,其行為已構成危險作業罪。白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身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周某、白某認罪認罰,主動退繳非法所得,在量刑時予以從輕考慮,遂做出上述判決。
2021年3月,危險作業罪正式入刑,首次將安全生產領域未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具有現實危險的相關行為,納入刑罰打擊范圍,追究相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汽油屬于《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列明的危險化學品,汽油的運輸、儲存、使用、買賣等行為均受《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范,運輸、售賣汽油不僅需要具備危貨從業資格證,還需要得到相關部門許可。
該案中,沒有任何從業資格的被告人白某、周某,將一輛廢舊面包車一番改造后,裝載大量的成品油,變身為“黑加油站”,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把一個“不定時炸彈”放在車輛、人群密集的停車場內,一旦發生泄露、遇到明火極易引發燃爆事故。同時,居住的地方大量存儲汽油,將嚴重危及周邊建筑物和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后果不堪設想。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一定要在有資質的正規加油站購買和使用汽油,不正規“黑加油站”的汽油出處不明,汽油品質堪憂,還會產生過多積碳,嚴重影響發動機的燃燒效果和使用壽命,切不可因貪圖便宜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如發現私自販賣汽油的窩點,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工商部門等相關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