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秋收時節,9月27日上午,南陽市唐河縣人民法院湖陽法庭將審判席搬到了老百姓的家門口,巡回審理一起健康權糾紛案,吸引了不少村民前來旁聽。
原、被告系堂兄妹,2021年6月29日,被告到原告家有償安裝櫥柜玻璃,安裝后該櫥柜玻璃一直搖晃無法使用,次日被告又重新更換了一塊玻璃。2021年7月14日中午,原告在家中廚房做飯,該櫥柜玻璃脫落,掉在原告腳腕上,導致肌腱神經血管割斷大量失血,隨后緊急送往南陽市某醫院進行手術治療,被告不愿意承擔該事故責任,原告向唐河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各項費用共計40693.53元。
“現在開庭”,隨著法槌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經過法庭調查后,楊基石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庭審現場,雙方當事人情緒激動,各執一詞。
原告代理人稱:被告有償為原告安裝櫥柜玻璃,安裝當天被告曾說過櫥柜不銹鋼框架和玻璃尺寸不匹配導致無法安裝牢固,后第二天重新更換并整修后告知可以正常使用,有錄音光盤、現場照片以證實櫥柜內玻璃在使用時自動滑落掉下,將原告腳腕受傷的事實,被告應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后原告代理人申請由原告兩女兒出庭作證,證明原告在做飯過程中玻璃掉落導致肌腱神經血管割斷大量失血。
被告代理人辯稱:在現場中可以看到另外幾塊玻璃安裝牢固,足以證實被告安裝的合格,原告提出的自行脫落與被告安裝不存在任何關系,原告的證據不能證實原告的傷害與被告有直接關系。
楊基石法官針對雙方當事人提出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釋法明理,引導雙方當事人合理表達訴求。考慮到原、被告雙方系堂兄妹關系,希望能徹底化解矛盾糾紛,楊基石法官安排暫時休庭,組織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到現場查看并親自丈量櫥柜尺寸,后又同原、被告雙方多次“背靠背”調解,雙方分歧依舊較大,暫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楊基石法官宣布休庭,該案將擇日宣判。
庭審后,楊基石法官對在場群眾進行了普法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積極從源頭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
“以前覺得打官司很麻煩,現在法庭都能直接開到老百姓的家門口了,真是方便。”在場的群眾對家門口的法庭倍感溫暖和親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