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午下班后,南陽市唐河縣人民法院泗洲法庭大門口一位小伙子急匆匆要進大門:“我要感謝法官并提交撤訴狀,你們下班了嗎?” “進來吧,有事慢慢說。”已經走到大門口準備趕往法院機關的韓群長法官與當事人一起來到法庭接待室。
原來,這位當事人是三天前在法庭開庭的原告孟某。原、被告系同村鄰居,原告家擁有一處住房宅基地,原告在自己家宅基地內建造大門樓的時候,被告多次阻攔不讓原告建造,直接造成原告的損失。為此,經過鄉、村兩級調解均無果,原告將被告孟某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停止阻撓原告施工等,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知雙方庭前調解得知,雙方當事人系同村同姓的親屬,由于歷史原因及近年來雙方老宅翻新,兩家近年來糾紛不斷,一直不和。開庭時,被告方2名證人出庭作證,證明歷史上兩家老宅占地及現在翻新后的情況。開庭后,主審法官與兩名證人進一步了解案情時得知,被告兩名證人系原告的堂哥、堂姐,系被告的大伯、姑姑,兩位證人庭后也敦促原、被告雙方都讓一步,盡量調解解決糾紛,不讓親情為小事就此隔斷。
inkMacSystemFont;">韓法官見此情形,抓住難得的契機,邀請證人在場,耐心細致地給原被告雙方講解“六尺巷”的故事,勸導雙方以和為貴、重視鄰里及家族親情,別因為一寸墻而阻斷兩家今后的聯系。庭后背對背調解持續了近30分鐘后,雙方態度終于緩和下來,表示法官、村組干部的調解真的是為兩家好,愿意回去進一步與雙方家人商量后再做決定,請求承辦法官給雙方幾天時間考慮。
三天后,原告趕來辦理撤訴手續,出現了開頭的一幕。離開法庭時,原告一再表示:“謝謝您為我們講解六尺巷的故事,當時我們真的被感動了,這次我家院墻向后退了幾公分,對方也做了讓步,我們兩家雙方握手言和的事在村里面已經成為佳話!”該糾紛的調解,是泗洲法庭開展楓橋式法庭創建活動以來,貫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就地化解,不上交”的又一次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