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對黨務公開的定義和原則、內容和范圍、程序和方式等根本性問題都作出明確規定,搭建起新時代黨務公開工作的“四梁八柱”,標志著黨務公開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軌道。
【《條例》中都有哪些內容】
公開什么
黨務公開的普遍性內容包括四類
《條例》對黨務公開的普遍性內容作出規定,包括4類情況:
黨的組織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情況,領導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加強黨的建設情況,以及黨的組織職能、機構等情況,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不得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事項外,一般應當公開。
在程序設置上,《條例》要求,黨務公開要經過“提出-審核-審批-實施”4個程序,并規定了各個環節的主體及其職責——
提出環節,黨的組織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黨務公開方案,需擬訂公開的內容、范圍、時間、方式等;例如審批環節,《條例》要求黨的組織依照職權對黨務公開方案進行審批,超出職權范圍的必須按程序報批。
解讀: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指出:“規定要公開‘領導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一句十分亮眼。
廣泛聽取黨員意見建議、暢通黨員群眾參與黨的政策舉措制定渠道,這對集中全黨全社會智慧、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提高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必將產生深遠影響。”
誰來公開
黨務公開分為3類主體 黨的中央組織也納入其中
黨務公開可以分為3類主體,即: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派出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等。
《條例》對各級各類主體的公開內容,都分別作出規定:
黨的中央組織公開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管黨治黨、治國理政重大決策部署,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黨中央重要會議、活動和重要人事任免等情況;
黨的地方組織公開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部署安排等重大決策和推進落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等情況;
黨的基層組織公開執行“三會一課”制度、換屆選舉、發展黨員、民主評議、黨費收繳使用管理等情況;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公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黨員領導干部立案審查、組織審查和處分等情況;
黨的工作機關、黨委派出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和黨組結合實際確定公開內容。
解讀:
甄小英表示,3類主體基本涵蓋了黨的各級各類組織,實現黨務公開全覆蓋、無死角。“《條例》把黨的中央組織也納入其中,體現了黨中央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責任擔當。”
向誰公開
共有4種范圍 各級黨組織要編制“黨務公開目錄”
《條例》中明確了黨務公開的4種范圍:向社會公開;在全黨公開;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公開;對特定黨的組織、黨員和群眾公開。
在黨內公開的,采取召開會議、制發文件、編發簡報、在局域網發布等方式;
向社會公開的,采取發布公報、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采訪,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新媒體、公開欄發布等方式,優先使用黨報黨刊、電臺電視臺、重點新聞網站等黨的媒體進行發布。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特別要求黨組織根據《條例》規定的黨務公開內容和范圍編制“黨務公開目錄”,報上級備案并按規定公開。
解讀:
甄小英指出,具體公開范圍的確定主要依據黨的組織職責權限、黨務與黨員和群眾的關聯程度等,做到分門別類、量體裁衣。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許耀桐表示,在黨的十九大之后不久,中央就加強和規范全黨黨務公開工作出臺一部基礎主干法規,是我們黨更加開放、民主、透明、自信的象征,對于落實黨員知情權、參與權,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充分調動全黨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如何監督
黨組織要就黨務公開情況對下級組織進行考核
為了避免黨務公開流于形式,《條例》還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追責進行明確規定。要求黨的組織就黨務公開工作情況對下級組織和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黨的組織應當每年向有關黨員和群眾通報黨務公開情況,并規定了考核評議、督促檢查機制。
中央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中央要求,認真組織學習,開展專題培訓,有關部門和中央主要新聞媒體要搞好宣傳解讀,使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全面準確掌握《條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要組織專題學習,黨校、干部學院、行政學院要將《條例》納入培訓課程。
熱點關注
完善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 逐步建立例行發布制度
增強黨務公開的權威性和影響力,更需要權威平臺、權威聲音。
日前,最新版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新聞發言人名錄公布,244位發言人“集中亮相”,包括來自中央紀委、中組部、中宣部、中央統戰部、中聯部、中央網信辦等13個中共中央部門的20名新聞發言人。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首次出現正部級新聞發言人,這個發言人就來自黨的組織——中央紀委。
實際上,建立和完善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是《條例》著重引導的方向。
根據《條例》,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及黨的有關工作機關應當建立和完善黨委新聞發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發布制度;同時還明確,有條件的黨的組織可以建立統一的黨務信息公開平臺。
新聞背景
黨務公開不僅是黨內的事
中國共產黨長期在探索和不斷完善黨務公開制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黨中央正風反腐的步伐,一只只“老虎”的落馬消息,一件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例和數據的發布,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備受關注,這就是黨務公開工作的一個縮影。中央組織部也每年發布“中國共產黨黨內統計公報 ”,公開最新的黨員黨組織數量、結構組成等數據。
此次《條例》對“黨務公開”的概念進行了首次權威界定?!稐l例》明確,黨務公開是指“黨的組織將其實施黨的領導活動、加強黨的建設工作的有關事務,按規定在黨內或者向黨外公開”。
“所謂黨務,首先是黨內事務,黨的組織和黨員對黨內的事有其知情權。同時,中國共產黨又是執政黨,黨內事務、黨的方針政策等自然會對國家社會發展產生重大影響,黨務公開又不僅是黨內的事。例如,黨中央制定的五年規劃綱要建議,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許耀桐解釋道。
黨務公開如何逐步制度化
2004年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第一次在黨的文件中正式提出逐步推進黨務公開。
2007年 黨的十七大開始,“黨務公開”被寫入黨代會報告,同時將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作為黨的一項組織制度寫入黨章。十七大報告中強調,“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推進黨務公開,營造黨內民主討論環境”。
2009年7月 中央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在北京成立,加強對黨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兩個月后,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推進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2012年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明確,“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
2017年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推進黨務公開,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監督黨的組織和干部、向上級黨組織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渠道”。
如今 黨務公開概念已十分成熟,《條例》的出臺意味著這一概念以制度化的形式確定下來。對發揚黨內民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有著多方面重要意義的黨務公開工作,全面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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