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媒體報道發現,截至2017年年底,中央軍委、公安部、保監會等部門都已發布“禁酒令”,嚴禁公務活動飲酒,而在地方層面,至少有過半數省份也公開發布了“禁酒令”。
早在2003年,公安部率先頒布《公安部機關禁酒規定》《公安部五條禁令》,嚴禁公安人員工作時間喝酒。此后,不少地區、部門也先后出臺了“禁酒令”。然而,由于政策落實、監管問責問題,部分地方和單位的“禁酒令”并沒有很好地得到落實,隨著時間的推移,往往開始很嚴的政策總會有所松動。
在黨的十八大以后,隨著中央部署全面糾正“四風”,嚴查公款接待、大吃大喝,“禁酒令”才再次真正地走上前臺,各地各部門嚴抓公務接待禁酒蔚然成風。
從2013年起,海南、黑龍江、吉林、新疆、湖南、浙江、江蘇、安徽等省份相繼出臺公務接待“禁酒令”,而貴州省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定》則被稱為“史上最嚴禁酒令”。
過去“無酒不成禮儀”的風氣不僅在民眾社會生活中流行,在官場政務工作中也同樣盛行。一些人認為酒桌上才好匯報工作、才能談成事、才能表達感情;一些人酒后才能找到感覺、才能更好地指導工作、才能釋放激情、才能體現品位。
多年來,公務接待飲酒現象大幅度減少,但是沒有完全禁絕。各級紀檢部門曝光了不少典型案例,公務人員由于飲酒,導致酒駕醉駕甚至猝死的事情也時有發生,更是嚴重損害了黨員干部形象。
中央紀委2017年12月27日、29日兩次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通報了29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曝光的問題包括違規公款吃喝,組織、參加隱蔽吃喝活動等。
公務接待飲酒,不僅是嚴重的“四風”問題,浪費國有資產,而且飲酒過量容易使人失去正確的判斷,作出不理智的決定,嚴重影響干部隊伍的形象,成為腐敗滋生的溫床。
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公款吃喝是群眾反映最為強烈的“四風”突出問題之一,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應有之義。推行更加嚴格的“禁酒令”,禁止在一切公務活動和司法執法活動中飲酒,在一切涉及公事的活動中不安排飲酒,這將不僅可以減少公款接待費用,節省用餐時間,也避免了酒后言行不當、酒后失態的丑聞發生,而且也有益于領導干部身心健康。這不僅是關心愛護干部的有力舉措,更是提升文明執法、公正司法的有效舉措,有利于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環境,轉變領導干部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干部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贏得群眾的信任和尊重。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懲治腐敗等一系列措施力度的持續加大,黨員干部廉政意識普遍明顯增強。但是,腐敗具有頑固性、反復性,稍有放松,就可能出現反彈。出臺“禁酒令”,顯示了中央和地方杜絕舌尖上的浪費、懲治酒桌上的腐敗的信心和決心,也是進一步全面加強從嚴治黨,適應新時代新思想新征程的必然要求。
全面從嚴治黨,就要拿出恒心和韌勁,繼續在常和長、嚴和實、深和細上下功夫,管出習慣、抓出成效。因此,要總結各機關各地方推行“禁酒令”的經驗和成果,在此基礎上制定適應普遍要求的公務活動禁酒法規,把成功有效的治理經驗上升為法律法規,讓“禁酒令”成為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推動令,讓人們在共圓中國夢的征程中更加清醒、更加堅定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