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陽市唐河縣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承辦法官趙瓊通過判后釋法、以判促調的方式,促使雙方當事人在判后達成和解,主動履行義務,實現案結事了。
小李與小雪經人介紹相識,經短暫相處后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辦了結婚儀式,未辦理結婚登記,為締結婚姻小李向小雪及其家人給付了彩禮金18萬元。在共同生活期間,兩人因婚前缺乏了解。經常吵架生氣,無法再共同生活,導致感情破裂,雙方就彩禮返還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小李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唐河法院審理,判決被告小雪及其父母返還原告彩禮金12萬元,被告的陪嫁物品歸被告所有。
雙方收到判決書后,承辦法官考慮到該案的實際情況,認為彩禮糾紛關乎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進入執行環節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不僅不利于糾紛化解,還可能讓兩個家庭間的矛盾進一步升級。隨后聯系雙方當事人就判決履行問題進行調解,從法律和情理上講解關于彩禮返還的相關法律規定,勸導雙方顧念往日情分,即使無法共同生活,也應該好聚好散。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小雪及家人表示愿意履行義務。5月4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小雪一次性返還小李彩禮款現金10萬元;為避免雙方“失了面子”,陪嫁物品小雪也不再拉走,折合成人民幣2萬元,至此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近年來,因彩禮引發的民事糾紛日漸增多,雙方一旦發生感情糾紛,彩禮返還問題就轉化為矛盾激化點,其能否妥善解決直接關系到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該案雖已判決結案,但是承辦法官仍然堅持將調解工作貫穿訴前、訴中和判后的全過程,以緩和的方式消除矛盾、化解糾紛,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