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6月1日兒童節的幾天,埋頭于月底辦結案件的南陽市宛城法院茶庵法庭庭長王海燕分外忙碌,一起判決后的未成年人格權糾紛案件,因賠償不到位,他奔走在幾名被告家中催促履行,因受傷害未成年被打后心理出現問題,他邀請來專業心理咨詢師予以幫助,因幾名未成年人家庭監護責任缺失,他發出《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
群毆同學發布視頻,校園霸凌傷人毀己
13歲的小海是一名留守兒童,跟隨奶奶生活。與小海同校的5名學生在知道小海父母遠在新疆打工的情況下,經常性辱罵、刁難小海,還曾勒索小海錢財,且采取恐嚇等手段,威脅小海不準告知其家人。
一次,該5名學生召集另外7名在校生對小海進行圍毆,采取用拖鞋扇頭、掌摑、拳頭捶擊胸部等一系列行為,并且將毆打辱罵小海的過程制作成視頻,公開發布于網絡上。小海嚴重受傷導致住院,小海的奶奶到公安局報案,但因該案中欺凌小海的12名在校學生均系未成年人,且未滿14周歲,經公安機關調查該案件未上升到刑事犯罪的程度,所以在責令監護人對其嚴加管教的同時未對其進行處罰。但此事對小海的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小海兩次住院,且極其恐懼經常做噩夢,小海的父母也因此從新疆趕回家中。為維護小海的合法權益,小海父母將施暴的12名學生訴至宛城區法院,請求法院判決12名被告對小海做出賠償。
收到案件后,茶庵法庭庭長王海燕對此案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到當地學校、派出所走訪調查案件詳情。經查明,12名被告對欺凌小海一事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侵害他人身體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案中通過公安機關以及法院對原被告的相關詢問筆錄明確,12名被告均對小海進行不同程度的毆打,造成小海受到傷害,12名被告對小海的傷害行為應承擔侵權責任。最終法官從快從細審理,并依法作出12名被告向小海支付醫療費、護理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6000余元的判決。
法官判后全程關注,多措并舉挽救少年
因此案涉案主體為未成年人,王海燕作出的判決生效后,他仍不放心后續的賠償和孩子們的健康成長問題,便多次采取電話聯系和走訪的形式,關注判后情況。
王海燕了解到,事情發生后,受害學生便隨父母轉學新疆,但因經常性遭受欺凌,且被打視頻被公布于網絡,對小海身心造成極大傷害,至今還經常被噩夢、失眠困擾,不能正常學習生活,產生了心理問題。王海燕便積極聯系心理咨詢師,為小海提供心理援助。5月27日,王海燕與遠在新疆的小海父母溝通后,在志愿者趙娜等幾名心理咨詢師的熱心幫助下,視頻連線了小海并為其開展了心理輔導,幫助他建立自信、陽光的心態,積極應對今后的學習生活。
依法作出判決后,王海燕關注到還有幾家被告因為種種原因沒有支付賠償金,考慮到“六一”兒童節即將來臨,他又逐一上門走訪釋法析理。最終,全部賠償金均在5月31日之前履行到位。
解決了判決履行問題,王海燕深知問題的發生不僅僅在于未成年本人。為避免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的職責,王海燕還積極對原被告父母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并在6月1日兒童節當天,發出多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指出原被告父母存在的問題,引導家長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雙方當事人父母均表示,以后會加強對孩子的關心與引導,切實履行好家庭教育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學校要關注校園欺凌,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向未成年人傳遞法律理念;家長也應該密切注意孩子的異常舉動,提醒未成年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同時要防微杜漸,及時發現不良行為,找到解決辦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