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童振旺
近日,南陽市唐河縣人民法院泗州法庭成功調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被告王某當庭履行了首期應付款及訴訟費,并開心地向法官韓群長道謝。
被告王某系個體工商戶經營副食生意,2022年,王某以個人名義向原告某銀行貸款5萬元用于門店經營。后因疫情原因,王某無法按時還款。2023年5月,該銀行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償還貸款。
案件受理后,在了解到王某欠款的原因后,承辦法官韓群長帶領團隊實地走訪王某經營的店鋪了解情況,得知后疫情時期,門店經營剛剛止跌回穩,并逐步向好發展,被告王某也有意向償還貸款,但需要時日,請求法院調解解決。承辦法官經與原告銀行協商,銀行同意延期還款,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王某于2023年6月15日前償還貸款5000元,下余款項于2023年9月30日前一次性還清,訴訟費由被告王某承擔。6月13日上午開庭時,被告王某當庭履行了首期應付款5000元及該案的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