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27日,本報報道了鄭州一家汽車租賃公司“跑路”,造成掛靠在這家公司的32輛總價值1500多萬元的豪車失蹤的消息。這起事件,為業內盛行的為私家車掛靠模式敲響警鐘——為掙“外快”,可不能忽略了其中的風險。
私家車掛靠日益盛行
隨著私家車特別是豪車的日益增多,越來越多的車主開始把閑置在家的私家車掛靠到汽車租賃公司賺“外快”。
“我們每天都能接到私家車主打來的電話,問能不能掛靠。”據豫見租車總經理袁艷彬介紹,私家車掛靠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短租,一種是長租,前者以天算,后者以月和年計,租賃公司一般做的是長租,私家車主也愿意選擇長租,因為租金更優厚。
我們以“私家車能否掛靠”為由,致電鄭州、洛陽和新鄉的10多家汽車租賃公司,除一家之外,其余均表示可以接受,只需手續和證件齊全、車況良好即可。如果是豪車,更是歡迎。
洛陽某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張先生告訴記者,掛靠在他們公司,只需做個價格評估和車況檢車,然后簽一個合同,就能按月拿到錢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河南省內的汽車租賃公司,真正自己買車出租的很少,有的租賃公司甚至一輛車也沒有,都是掛靠和借來的車,有的40%是掛靠車,有的比例高達80%以上。
選擇掛靠緣于租金收益不錯
根據記者拿到的汽車租賃公司出具的幾份租賃合同,我們看到,掛靠期間,車主需自行承擔養車所需的各種費用,如車輛保險、正常保養等費用,汽車租賃公司則抽取租金10%~20%的管理費。
以一輛20萬元的中檔車算,車主每月能從租賃公司獲得2000~5000元的租金收益(根據車型新舊而不等)。而像奔馳、寶馬、奧迪A6等豪車,租賃公司每月付給車主1萬~2萬元的租金,這樣的收益,讓不少有閑置豪車的車主都覺得挺劃算。
“現在生意不好了,開起來挺費錢,車子閑著也是閑著,不如掛靠到租賃公司,掙個養車錢。”鄭州市民陳先生有一輛吉普牧馬人,他把車交給汽車租賃公司掛靠,按月收租金,自己開回原來的小車。陳先生說,很多人都是看著收益還不錯,而選擇掛靠的。
出事保險不賠,掛靠租賃有風險
看似很輕松的事情,背后的風險卻很大。
“很多公司掛靠的時候連押金都沒有,就是合同,其中的風險可想而知。”袁艷彬表示,租賃公司和私家車主簽的其實是一個“霸王條約”,一旦出現丟失和事故,因為沒有押金,只有合同,公司其實沒有太大的壓力。“依據合同,出了問題是可以打官司,但從起訴到判決再到執行,一般的私家車主哪有那么大精力。”河南東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宏權說,租賃行業目前的這種現狀,就使得掛靠的私家車主一開始就處于被動地位。
租賃公司對租客的管理松懈,也是一個很大的風險。洛陽市公安局西工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曾辦理多起租車公司車輛丟失案。該大隊的民警介紹說,經常會發生租客偽造身份信息到租賃公司租車,再將租到的車輛抵押套取錢款,甚至將豪華車的零件拆賣的案子。
一旦出現類似的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的。平安保險河南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私家車掛靠租賃后,其性質變為“營運車輛”,而按照規定,營運性車輛的保費比私家車的保費更高,車主如果沒有提前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并且按照規定增加保費,那么車輛一旦發生事故,即便私家車原來投保“全險”,保險公司依然會拒賠。發生丟車事件,也不能被劃為“盜搶險”的理賠范圍內。
“我們的工作中,也發現掛靠車輛出事故后,租賃公司讓車主自己報案的。”平安保險負責人說,一旦被查出隱瞞出租行為,車主不但不能得到賠償,還有可能會以“騙保”被追究責任,嚴重的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