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楊小甲
近日,南陽市唐河縣法院快速高效執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從立案到結案,僅用時2天,25萬余元執行款執行到位,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唐河縣某金融機構與張某、彭某、李某、沙某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唐河法院經審理后,判處被告張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償還原告唐河縣某金融機構借款25萬元,并按合同約定計付利息及罰息至借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彭某、李某、沙某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書生效后,被告張某、彭某、李某、沙某未主動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在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的同時,執行法官通過全國網絡集中查控系統對張某等四位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進行查詢,并根據財產反饋情況果斷對被執行人沙某名下的銀行賬戶采取凍結措施。因所凍結的金額不足以清償該案全部債務,7月6日,執行法官電話聯系被執行人沙某,耐心對其釋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可能面臨的嚴重后果,督促其積極主動履行。沙某這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表示愿意履行。
隨后,沙某將借款本息共25萬余元現金帶到唐河法院,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將執行款交到原告手中。原告向法院出具出面結案證明,并對法院高效執行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