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公布去年12月份生態補償賬單
安陽連續兩個月
支償金額最多
“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過去的一個月,全省環境生態補償金的支償、得補情況如何?
1月11日,河南商報記者從省環保廳了解到,2017年12月全省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2101.2萬元,得補1774.4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576萬元,得補486萬元。其中,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支償金額最多的是安陽市(390萬元);得補金額最多的是鶴壁市(295.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繼2017年11月安陽支償415萬元后,安陽已連續兩個月支償金額最多。
空氣質量補償
根據我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目標3項因子——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計算,2017年12月份,18個省轄市情況如下:
需生態支償的省轄市有8個,安陽480萬元、周口370萬元、南陽350萬元、濮陽315萬元、漯河275萬元、商丘80萬元、信陽25.5萬元、駐馬店0.5萬元。
獲得補金額的省轄市有10個,洛陽271.5萬元、濟源264.5萬元、鶴壁235.5萬元、三門峽199.5萬元、新鄉161.5萬元、焦作147.5萬元、平頂山112萬元、許昌94.5萬元、鄭州46萬元、開封25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需生態支償的有5個,長垣75萬元、永城44萬元、滑縣38萬元、新蔡32萬元、鄧州16.2萬元。
獲得補金額的有5個,汝州94.2萬元、鹿邑59.4萬元、固始51.1萬元、鞏義8.9萬元、蘭考3.3萬元。
水環境質量補償
2017年12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18個省轄市中,進行生態支償的有:信陽280萬元、鄭州160萬元、漯河90萬元;獲生態得補的有:安陽90萬元、三門峽90萬元、駐馬店90萬元、鶴壁60萬元、周口50萬元、開封30萬元、平頂山30萬元、新鄉30萬元、濮陽10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4個縣(市)需生態支償,汝州12萬元、永城9萬元、長垣4萬元、滑縣1萬元;有4個縣(市)獲生態得補,鹿邑3萬元、鞏義1萬元、蘭考1萬元、新蔡1萬元。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王喬琪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