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政府了解到,《鄭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月1日起正式實施,鄭州餐廚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置都將實行特許經(jīng)營。
根據(jù)《辦法》規(guī)定,不得將餐廚廢棄物裸露存放,或者混入其他垃圾存放、收集、運輸、處置;不得將餐廚廢棄物隨意傾倒、堆放,或者排放到雨(污)水管道、溝渠等設(shè)施。如果違反,對單位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擅自從雨(污)水管道、溝渠等設(shè)施掏撈餐廚廢棄物,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此外,違反《辦法》相關(guān)規(guī)定,擅自從事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活動的,對單位處以3萬元罰款;個人有以上行為的,處以1萬元罰款。
作者: 河南商報記者宋曉珊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