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6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國家旅游局副局長王曉峰表示,將針對春節前后的旅游市場秩序重點規范導游執業行為,嚴厲打擊黑導游非法執業和強迫消費等各種嚴重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強制購物消費堪稱旅游行業最大的頑疾,強制消費的背后是以次充好、價格虛高,甚至往往還伴隨著暴力威脅和恐嚇,一些導游熱衷于此,則是因為有高額的回扣為“回報”。所謂“回扣”,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確規定:“在賬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罪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罪論處。”現實情況是,導游收取回扣儼然成為旅游行業的“潛規則”,《旅游法》的出臺一度被公眾寄予厚望,然而,實際執行情況卻并不樂觀。
其原因,《旅游法》雖然明確向旅游購物回扣“說不”,卻并沒有解決產生回扣的根本問題——由于正常收入低且缺乏保障,正規導游不斷流失,越來越多的無證黑導游充斥旅游市場。《旅游法》明確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其聘用的導游依法訂立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用”。與此同時,《旅游法》規定,只要考取了導游資格證,就可以選擇旅行社或導游協會等行業組織進行掛靠。基于此,不少旅行社出于節約成本的考慮熱衷于雇用“臨時導游”,以至于全國70萬導游大軍中,大多數都是臨聘人員。相比起正規聘用導游,購物回扣幾乎是“臨時導游”的全部收入來源,更有甚者,先自己墊付費用買“人頭”,然后才能從旅行社手中接團。如此一來,購物回扣不免積重難返。
強制購物消費多發生在“零負團費”旅行團,從經濟學角度而言,當旅行社放棄了正當收益的同時,必然會期待“堤內損失堤外補”,這也正是購物回扣亂象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針對“零負團費”,國家旅游局曾多次開展治理“不合理低價”專項行動。問題的關鍵是,“不合理低價”本身是個頗難定義的概念——一條旅行線路,定價多少才是合理呢?雖然“零負團費”流弊叢生,但未必不是市場的產物,對于職能部門而言,與其煞費苦心地梳理價格,不如嚴格規范市場規則。只有徹底斬斷購物回扣的幕后黑手,才能促使旅游價格真正在市場中合理起來。
此次新聞發布會上,王曉峰表示,2017年國家旅游局聯合公安、工商等部門采取了史上最嚴的市場整治措施,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成果。多頭管理是旅游購物亂象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多部門、跨地區的聯動機制,方能有效破解其中難題。在寄望于這種聯動機制成為一種常態的同時,地方職能部門的態度不得不提。實際上,無論“零負團費”也好,購物回扣也罷,在各種旅游亂象借助廣告宣傳不斷造勢的時候,地方職能部門不可能對此一無所知。某些地方之所以對旅游市場亂象無動于衷,主要原因在于對旅游經濟的過度追捧,乃至于為了促進市場繁榮不惜損害游客利益,甚至在發生消費糾紛之后一味替違規企業“洗地”。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旅游已成為一種公共生活方式,如何確保旅游行業的健康發展,不僅關系公眾的切身利益,而且關乎區域經濟與地方形象。針對各類旅游市場亂象,在行業主管部門加大治理整頓力度的同時,地方部門也有必要樹立正確的市場發展觀念。在自由開放的旅游市場里,如果基本的秩序得不到保障,旅游消費者不免會選擇用腳投票,無論對于消費者權益還是地方利益來說,殺雞取卵式的市場環境都有百害而無一利。
作者:大河報趙志疆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