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取現之后,每月只需要償還相應手續費、利息以及取現金額的10%,因此,這曾一度成為很多持卡人急用錢時的救急方法。
但現在這種辦法在一些銀行不管用了。多家銀行開始將信用卡透支取現金額全額計入當期最低還款額。這意味著,信用卡取現需要一次性全額還款了。
【變化】多家銀行信用卡取現 改為當月還本償息
作為“月光族”的鄭州市民孫女士,以前每月要在發工資前,用信用卡取現幾千元來應對臨時的“拮據”。去年,信用卡在ATM機辦理取現的金額,從每日每卡2000元提到了10000元,她還著實開心了一下。
不過,這個月她收到銀行信用卡還款賬單時卻發現,上個月她用華夏銀行信用卡透支取現5000元錢,銀行要求她一次性償付本金、利息以及手續費。
“以前取現5000元當月最低還款額只需要500元,再付相應的利息和手續費就行,現在卻要求一次性全額還款了。”孫女士說,幸好春節厚著臉皮從父母那里收了點兒“壓歲錢”,算是把賬單還上了。
河南商報記者調查發現,其實不只是華夏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等都開始實行了類似的政策,也就是說,這些銀行都將信用卡透支取現額,全額計入當期賬單的最低還款額。
這就意味著,如果你用信用卡透支取現了,到了當期還款日要償還取現金額的全部本金,以及手續費、利息。
【原因】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
這些銀行為什么要改變透支取現政策呢?
2017年,銀監會下發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其中規定,“信用卡預借現金業務原則上不享受免息還款期或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確實有需要對預借現金業務申請分期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重新評估持卡人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的基礎上,簽訂業務合同,并在信用卡總授信額度中相應扣減該筆預借現金業務總金額。”
這意味著,如果銀行允許每月只償還手續費、利息以及10%的本金,是需要重新和信用卡取現的客戶簽訂業務合同的。
從銀行角度來講,自從2017年1月份,信用卡持卡人通過ATM機辦理預借現金提取業務的每卡每日累計限額由2000元提高至10000元,客戶的取現額度更大,要求客戶一次性還清也是在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
“如果是持卡人用信用卡正常消費的話,目前完備的刷卡體系下完全可以刷卡消費,并不需要取現,刷卡消費部分依然享受免息以及10%的最低還款額。”華夏銀行客服人士說。
【延伸】信用卡透支取現 收多少利息、手續費
即使不考慮一次性償還帶來的還款壓力,信用卡透支取現的成本也不低。使用信用卡取現,銀行至少要收取取現金額1%的手續費,另外每天的利息也達萬分之五,并且按復利計算。
這意味著,透支取現5000元,一個月支付的費用就需要125元,年化利息在20%,而且只能取現信用卡額度的一半。
相對信用卡取現越來越苛刻的要求,如果確實有臨時資金需求,也可以考慮通過互聯網平臺來貸款。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陳薇
編輯:實習生 魏瑩瑩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