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截至2018年12月31日,鄭州市大氣環境信用評價管理系統運轉半年,經最終核實,納入環保失信單位的有1家工業企業,建設單位9家,施工單位9家,6家渣土清運企業(正規渣土清運企業1家,黑渣土清運企業5家)。
而在此前的2018年11月30日,鄭州市大氣環境信用評價管理平臺已將第一批納入環保失信單位的企業及自然人推送給發改委的信用鄭州平臺,實施聯合懲戒。
這也是在當前嚴峻的環保形勢下,鄭州市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又一重要舉措。2018年10月,鄭州市人民政府下發《關于印發大氣環境信用評價計分辦法的通知》,對《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 (鄭政辦〔2018〕58號)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并公布。
通知中,對鄭州市工業企業、在鄭州從事施工作業的單位和個人、鄭州市建筑垃圾清運企業均有一套信用評價計分辦法。
環境監管信用評價基準分為100分。評價得分在90分 (含)以上的為環保誠信單位;80分 (含)—90分的為環保信用良好單位;60分 (含)—80分的為環保信用警示單位;60分以下的為環保失信單位。
項目、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評價計分低于60分時,對該項目、企業及法定代表人記入鄭州市環境保護領域失信名單。由控塵辦、城管委及環保局同步將施工揚塵、建筑垃圾清運及工業企業失信名單推送至“信用鄭州”網站。
對于工業企業的失信企業,一是在市環保局網站進行不少于三個月的公示,并要求按季度向相關環保部門書面報告問題整改情況,二是加大執法監察頻次并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補助,三是取消任何評優評先資格,四是建議不予新增貸款,并逐步壓縮貸款,五是建議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六是國家或地方規定的其他懲戒性措施;對于工業企業的失信企業相關從業人員,一是給予紀律處分,二是不應被推薦為人大代表候選人、政協委員人選,并取消各類評先表彰資格。
來源:信用鄭州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