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記者從洛陽市公安局南昌路派出所獲悉,澗西區南昌路一酒店對入住客人未按規定實名登記身份信息,被警方依法處罰1萬元。據南昌路派出所民警介紹,2018年3月份該酒店因此被處500元罰款,今年2月28日再次出現這種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對酒店處以1萬元罰款。
據南昌路派出所民警介紹,2月28日,南昌路派出所社區警務大隊對轄區賓館旅店業依法開展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一賓館有兩個客房入住有客人,但酒店電腦上卻沒有任何有關客人的住宿登記信息。經過詢問,酒店工作人員確實未對客人進行實名認證。
作者: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董楠 通訊員 魏孝群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大河報

據南昌路派出所民警介紹,2月28日,南昌路派出所社區警務大隊對轄區賓館旅店業依法開展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一賓館有兩個客房入住有客人,但酒店電腦上卻沒有任何有關客人的住宿登記信息。經過詢問,酒店工作人員確實未對客人進行實名認證。
作者: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董楠 通訊員 魏孝群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