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4日,河南商報A10版、記者陪你去辦事兒欄目報道了此事。
當時,該項目開發商鄭州夕陽紅置業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承認,當時的宣傳有誤,同意改成落地窗。
3月27日,王女士告訴河南商報陪辦(ID:hnsbpb),經過河南商報的報道采訪,目前開發商正在動工,將小區陽臺的小窗整改為落地窗。
回顧:銷售時承諾的落地窗,建成卻是“小黑屋”,開發商承諾整改
“買房子花了100多萬,開發商說指定以一期已經完工的房子為標準,樣板間客廳大廳是落地窗,售樓部也承諾了客廳窗戶是落地窗。誰知道建筑工地外圍拆除,一看發現大落地窗變成了像牢房一樣的小窗戶。”2018年10月24日,御龍國際的業主王女士向河南商報陪辦(ID:hnsbpb)反映了新房落地窗與銷售承諾不符一事。
當時,河南商報陪辦(ID:hnsbpb)探訪發現,正如王女士所說,御龍國際小區一期房子的客廳窗戶是大面積的落地窗,而隔壁正在建設中的二期,客廳的“大落地窗”卻被一個約1米寬、距離地面1.2米的小窗戶取而代之了。
該開發商售樓部的工作人員曾承認,賣樓時在宣傳方面誤導了業主,當時他們認為二期應該和一期一樣,但建成之后才知道并非如此。
而業主們則認為,這是開發商的錯誤,不應該由業主來承擔。
隨后,在鄭東新區白沙鎮信訪辦協調下,開發商向業主提供了一份《關于鄭州御龍國際項目二期客廳陽臺窗口擴大的申請》,該申請顯示,公司愿意擴大鄭州御龍國際項目二期客廳陽臺窗口,即在窗口本來位置和大小的基礎上向下擴大,特向政府住房建設監督部門領導申請,請求在該項目竣工之后同意公司作出上述改變。
對于該文件,當時開發商工程部經理申先生解釋稱,由于項目已經按照報批過的圖紙基本施工結束,購房業主的訴求公司了解后同意擴大陽臺的窗口,但如果要實施,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審批,若審批不通過,公司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進展:經河南商報報道,目前已動工整改一半以上
3月27日,河南商報陪辦(ID:hnsbpb)從御龍國際二期小區業主王女士處了解到,在河南商報之前的督促報道下,目前小區的陽臺窗戶已經開始動工整改了!
“改了,改了,現在窗戶(墻面)已經敲掉了一部分,往下打了90公分!”王女士高興地說,目前,她所居住的這棟樓已經有一半以上房子整改了陽臺窗。
王女士表示,經河南商報報道后,開發商目前與業主達成協調方案,業主不需承擔對陽臺窗戶的改造費用。
此外,河南商報陪辦(ID:hnsbpb)在該《方案》中看到,改造整體工程將在2019年6月25前完成,與會業主代表對客廳南陽臺窗戶改造造成的延緩入住表示諒解和接受。如在全體業主的配合下,開發商逾期或者不對南陽臺窗戶進行改造,則應承擔逾期交房6個月的違約金。“感謝河南商報陪辦記者的報道,客廳陽臺窗戶的整改將會持續到5、6月份,也希望商報能持續監督。”王女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