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鄭州市民常女士(化名)打算出售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到了房管局和買方過戶時,她被工作人員告知房產證竟然是假的,這一說法讓她詫異不已,究竟是怎么回事?

鄭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案偵大隊民警李濤、李鵬飛接到常女士的報警后,憑借多年來的辦案經驗,感覺此事并不簡單。隨后,十八里河分局案偵大隊介入調查。
據常女士介紹,她將房本交給了房產中介張某為其辦理出售二手房的相關流程手續。民警隨即趕往張某的公司找到了他,將其傳喚至十八里分局接受訊問,經過連夜訊問,張某供述了違法事實。
起初,常女士將房產的相關憑證材料委托給趙某和張某尋找買方,由于買方湊不夠首付,兩人就為買方找到了借貸公司,并將常女士的房本抵押在了借貸公司。
可是,到了買賣雙方過戶時,沒有房本原件就無法完成過戶,于是趙某和張某想到了辦個假房產證完成過戶,隨后,兩人在網上找辦假證的人辦了一個假房產證,只為能讓買賣雙方順利過戶。
5月8日,犯罪嫌疑人趙某和張某因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十八里河分局案偵大隊正在繼續細查案件,爭取早日抓獲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的犯罪嫌疑人。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文 王春勝/圖
編輯:河南商報 王瑩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