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河南省戶籍,“因病致貧”或“因病返貧”的貧困精神疾病患者,不用再為住院醫療費發愁了!3月22日,河南商報記者從新鄉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河南省精神衛生中心)獲悉,該院將通過大幅度減免貧困患者的住院費來減輕其經濟負擔。
為減少精神障礙住院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或因貧不能就醫等情況發生,以下九種情形均可獲得減免。
1、持有縣(區)級民政部門當年核發或通過年度審驗的“低保”證、“特困供養(五保)”證的住院患者、建檔立卡的低保貧困住院患者。
2、被約束的精神障礙患者,以及由醫院相關部門提供解救證明的住院患者。
3、同一戶籍中近 10 年內在該院住院二人以上(含二人)的精神障礙住院患者。
4、《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規定的由公安、民政等部門遣送的“三無”患者。
5、近36 個月內在該院因精神障礙住院治療兩次(含兩次)以上的住院患者。
6、住院時間超過 6 個月以上的患者。
7、持有村(社區)、鄉鎮(街道辦事處)兩級貧困證明,建檔立卡的一般貧困戶家庭患者。
8、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精神障礙患者。
9、兒童孤獨癥住院患者。
符合上述減免條件的精神障礙患者,在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報銷后的基礎上,該院針對患者自付部分再給予最低55%的二次減免。
此外,不符合上述救助減免條件的但主要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重度抑郁發作等嚴重精神障礙的確診住院患者,該院也按患者自付部分的30%給予減免。
精神衛生問題既是公共衛生問題,也是重大的社會問題。新鄉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結合精神障礙患者住院治療工作實際,組建健康科普專家深入河南省多個企事業單位、社區、敬老院等不同的人群,普及精神和心理衛生知識。去年先后組織多學科的醫療專家團隊,在全省22個鄉鎮開展了83場健康幫扶大型健康科普知識宣教和義診活動,受益人員達38余萬人。
該院還出臺了《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療救助管理規定》,對嚴重精神障礙的住院患者,在醫保報銷后的基礎上,按比例對其自付部分進行減免。從2009年至今,先后為26918人次貧困精神疾病患者減免費用6397余萬元,有效降低了患者住院負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等現象的發生,讓患者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編輯 熊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