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將至,為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法律權威和威嚴,將“我為群眾辦實事”的要求落到實處,6月10日,南陽市南召縣人民法院抓住被執行人回家過節的有利時機,開展“端午執行風暴”行動。
5點20分,南召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運廣進行戰前動員講話,交代行動中的注意事項。5點30分,分管執行工作的黨組成員張曉峰與執行局副局長楊雪營帶領30余名執行干警按照計劃奔赴各個鄉鎮,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進行突擊執行。
2019年1月,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致使孟某受傷被送往南召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并花費大量治療費用,因賠償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遂將司機李某訴至南召法院,經過審理判決李某賠償孟某醫療費、住院伙食費、營養費等共計72320.02元。
后因李某未按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孟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入執行程序后,李某履行一部分,下余部分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分期按月給付。此后李某未按時履行執行和解協議,恢復執行后躲避執行,不愿與執行干警見面。
在本次執行行動中,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李某居所地,執行干警直接敲門,但屋里像“沒人”一樣,沒有任何回應。經過無人機觀察發現家中有人,隨后執行干警翻墻進入李某院內,其妻子支支吾吾的告訴執行干警李某不在家,經過執行干警尋找結果在床下發現李某蹤跡。
隨后對其居所進行全面搜查,發現現金17400元,同時在李某家中三輪車上發現600余斤豬肉,因豬肉系生鮮食品無法長期保存,在李某的配合下就近處理,變現為6000元現金,一同交到法院。
下午3:00,分管執行工作的黨組成員張曉峰對拘傳的8名被執行人進行了集中訓誡,向他們宣講相關法律規定,分析當前執行形勢,要求他們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此次執行行動,全體執行干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團結協作。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共拘傳8人,執結4案,執行到位28.5萬元。本次集中行動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對失信被執行人起到震懾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編輯 吉倩倩 實習生 王夢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