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南陽市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暨揭牌儀式在宛城區人民法院舉行,這是南陽首家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宋長青,宛城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李超,區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陳廣山,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張偉等領導出席儀式,宛城區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局、新華街道辦、東關街道辦等十三家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以及宛城區法院負責行政審判的相關院領導和員額法官參加儀式。儀式由宛城區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趙曙君主持。
趙曙君首先代表宛城區法院全體干警對出席活動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表示歡迎和感謝。她表示,隨著“四改一拆”工作全面推進,宛城區相關行政爭議將會持續增多,凝聚全區有生力量,及早預防并實質化解行政爭議非常必要和緊迫。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設立,是開展“以源頭預防在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為核心的訴源治理的重要舉措,也是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益探索,目的是減輕群眾訴累,及早消化矛盾,營造和諧干群關系,助推法治宛城和平安宛城建設。
陳廣山宣讀了《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實施方案》,明確了行政爭議協調化解的指導思想、中心的工作職責、組織架構、工作范圍和工作流程等事項。
李超在揭牌儀式上發表講話,他指出,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成立,開啟了宛城區府院聯動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嶄新篇章,這是“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的探索,也是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對維護社會穩定與做好矛盾調處工作方面意義重大,是宛城區建立大調解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的一個新起點。李超對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提高站位,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做好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確目標,突出重點,全面把握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任務要求;三是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切實保障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有序運行。
宋長青在講話中表示,宛城區委、區政府對法院工作一直是重視和支持的,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成立是一個創舉,走在了全市前面。宋長青對宛城區法院提出四點要求:一是加強建設和管理,宛城區法院要在區委、區委政法委的領導、政府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做好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對行政爭議協調中心的建設管理。二要健全工作機制,法院要主導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做好臺前、幕后工作,促使行政相對人正確、理性行使權利、表達訴求,助力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要建立好工作臺賬,做好溝通、協調和銜接。三是做到“兩個堅持”,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四是注重工作實效,要做好個案化解,積累和總結經驗,行政審判工作要與行政執法緊密結合,形成統一的執法尺度,加強溝通銜接,共同助力依法行政。宋長青建議,行政機關要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要求落實好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并高度重視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工作。
揭牌儀式上,在與會人員的共同見證下,宋長青與李超共同為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揭牌。隨后,與會人員參觀了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辦公場地和宛城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 (編輯 施尚景 熊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