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王林靜 趙倩
11月12日上午,在新成立的南陽市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經主審法官郭鳳香主持,出庭行政負責人紅泥灣鎮黨委副書記賈瑜輝和行政賠償申請人高某達成調解意見,簽訂調解協議。
高某系紅泥灣鎮居民,從事餐飲工作。2016年7月14日上午,司某等五名紅泥灣鎮城管人員開展整治市容工作,在高某的飯店門口,雙方發生爭執致使高某受傷,隨后,高某撥打110報警。2021年2月7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司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司某的行為被認定為職務行為,因而法院裁定駁回高某要求司某賠償的起訴,高某因此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2021年6月2日,高某向宛城法院申請國家賠償,他向郭鳳香說出他的心聲:“這幾年我耳朵的傷也沒有好好治,家里生意也顧不上,孩子也顧不上,我媳婦跟我多次參加訴訟配合做鑒定,我不停地討說法,就是想要個公道!”
在調解中,郭鳳香表示,法院會根據事實情況從法理情理角度和紅泥灣鎮政府進行溝通,充分保障他的權利。賈瑜輝表示在過去的執法過程中,確實存在執法人員素質不高、執法不規范的情況,導致矛盾的激化。對于高某的遭遇,紅泥灣鎮政府多次召開黨組會議進行討論,會在法律范圍內盡最大能力給予高某賠償。在郭鳳香的主持下,雙方經過充分溝通達成了調解協議。簽完調解協議后,高某及其妻子表示,終于討回了公道,心里的一塊大石頭可以落下了。
高某的案件是大部分自然人為原告的行政訴訟案件的一個縮影。作為普通群眾是信任政府、依賴政府的,但是,一旦出現矛盾會更加的難以化解。像高某所說:“我只是想要一個公道”。這是許多行政訴訟案件當事人經常說的一句話。群眾在面對不規范的行政執法行為甚至是違法行政執法行為時,往往不知道該如何解決,不知道讓誰來解決。而宛城區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的成立,目的是嚴格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讓行政負責人直面行政訴訟的原告,讓“官民”矛盾能夠實質性化解,讓干群關系更加緊密,也讓出庭行政負責人直面群眾需求,了解行政行為中的不足,提早預防加以改正。
編輯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