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見習記者 周美嬌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自南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獲悉,為切實加強元旦、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保證市民度過一個祥和、平安、歡樂的節日,該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自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31日,在全市市域范圍內13個縣(市、區)及5個功能區,開展疫情防控攻堅月活動。
具體舉措:
各級各部門必須毫不懈怠地抓好社會面疫情防控,在落實三個責任,建立健全兩個機制下狠下功夫,堅決堵住疫情防控網底漏洞。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級各類公共場所(小餐館、小網吧、小旅館、小浴室、小歌舞廳、小理發店、小便利店,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上場所)的經營主體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和重點人群戴口罩指引》《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防護指南》(2021年8月版)相關要求,設置測溫設備、掃碼圖標和一米線標識,安排專人值守測溫查驗,及時提醒進入群眾正確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離等。
(二)強化屬地責任。各縣(市、區)要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健全城鄉基層管理體系和公共場所管理體系,落實網格化管理和分包責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分級扛責任,逐級抓落實,督促各級網格管理員和分包負責人履職盡責,織密織牢疫情防控網。
(三)加強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發證、誰監管”的原則,加強行業督導指導,積極與屬地配合,共同參與,齊抓共管,建立全覆蓋、全鏈條疫情防控工作體系,做到崗崗有人、人人有責、責權清晰、任務包干。同時要加強暗訪抽查和監督檢查,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的場所和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健全志愿者聯防機制。市直各單位、部門及臥龍區、宛城區、高新區、示范區、保稅區按照文明城市創建劃分的分包路段和社區,在中心城區建立疫情防控專項志愿服務機制,確保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都有單位負責,志愿者全天候對分包路段巡回開展疫情防控專題志愿活動。通過宣傳教育勸導等方式,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要求;查看分包路段、社區等各類經營主體的測溫設備配備、掃碼圖標粘貼情況及出入公共場所人員是否落實掃碼測溫等措施,協助街道、社區督促分包道路、社區及各經營主體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其他縣(市、區)參照中心城區志愿服務要求,開展宣傳教育引導活動。
南陽各縣(市、區)每天將督導檢查通報及追責問責結果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郵箱: nysyqfk2021@163.com)。
明責追責:
各縣(市、區)根據督查暗訪情況,對違反下列情況的,按照管理權限進行問責處理。
(一)全市所有提供公共服務的小型經營場所,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小飯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小旅店、小理發店、小網吧(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上場所),未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等措施的:單個門店一天內累計發現5人次以上,追究網格管理員責任;村(社區)一天內累計發現3個以上小門店出現違規現象,追究村(社區)分包負責人責任;鄉鎮(街道)轄區內一天內發現10個以上小門店出現違規或出現3個以上(村)社區被通報的,追究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鄉鎮累計被通報3次以上,追究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責任。
(二)全市疫情監測哨點,如藥店、診所、醫院、集中隔離點等,未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等措施的,單個場所一天內累計發現5人次以上,追究網格管理員責任;鄉鎮(街道)一天內累計發現5個以上場所出現違規現象,追究該鄉鎮(街道)和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累計被通報3次以上,追究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責任。情況嚴重的,提請市紀委監委追究縣級分包領導責任。
(三)重點場所、重點單位,如商超、賓館、養老機構、幼機構、精神衛生機構、學校(包括但不僅限于以上場所),未執行掃碼、測溫、戴口罩等措施的:單個場所一天內累計發現5人次以上,追究網格管理員責任;鄉鎮(街道)一天內累計發現5個以上場所出現違規現象,追究該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累計被通報3次以上,追究鄉鎮(街道)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責任。情況嚴重的,提請市紀委監委追究縣級分包領導責任。
(四)交通場所(三站一場)及各高速卡點,因人員脫崗、漏崗、管理不善造成交通擁堵或人員車輛漏檢的:單個站點一天內累計發現3起以上,追究卡點帶班領導責任;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轄區內一天內累計發現5起以上,提請市紀委監委追究縣級分包領導和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
(五)規模以上飯店、賓館、景區,嚴格按規定控制營業規模和顧客總數,未執行掃碼、測溫、一米線等措施:單個門店一天內累計發現5人次以上,追究網格管理員責任;村(社區)一天內累計發現3起以上違規現象,追究村(社區)分包負責人責任;鄉鎮(街道)轄區內一天內發現5起違規或一周內發現10起以上,追究鄉鎮(街道)分包負責人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對未執行報備制度或超過報備人數,違規舉辦聚餐聚會活動的,發現1起追究村(社區)分包負責人責任;轄區內一周內累計發現超過3起及以上的,追究鄉鎮(街道)分包負責人和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情況嚴重的,提請市紀委監委追究市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
(六)公共場所人員,扎堆聚集未落實一米線、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單個聚集點一天內發現10人次以上的,追究網格管理員責任;村(社區)一天內累計發現3個聚集點出現違規現象,追究村(社區)分包負責人責任;鄉鎮(街道)出現3個社區被通報,追究鄉鎮(街道)分包負責人責任。
(七)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違規采購、生產加工和上市銷售無出入境貨物檢測報告、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或者“豫冷鏈”追溯碼進口冷鏈食品的:發現1起追究門店分包負責人責任;轄區內一周內累計發現超過3起及以上的,追究縣級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1周內通報3個縣市區的,提請市紀委監委追究市行業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責任。
南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全市社會面疫情防控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暗訪,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編輯 苗亞祥 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