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丁連營
1月16日,據許昌禹州市紀委監委微信公號“清風禹州”消息,禹州疫情防控期間,個別黨員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風不實、督促檢查不力、措施落實棚架,給疫情防控工作造成被動局面。
1月4日,禹州市火龍鎮郭樓村村委委員郭長根在辦理父親喪事期間,其親屬及鄉親多人參加喪葬活動,嚴重違反了疫情防控關于減少人員聚集的相關規定。
1月15日,禹州市紀委監委給予郭長根留黨察看二年處分、責令辭去村委委員職務。同時,因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給予該鎮黨委書記、鎮長、分管副鎮長、鎮包村干部以及郭樓村黨支部書記、村民小組長等相關人員相應黨紀政務處分。
編輯:劉夢鴿 熊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