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在開庭……”3月9日上午10點,南陽市南召縣城關鎮(zhèn)一初中校園內法槌聲響起,南召縣人民法院城關法庭在這里巡回審理一起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案件,該校2000余名師生參與旁聽庭審。
原告羅某與被告李某是南召縣某鄉(xiāng)中心完全小學學生,2021年9月上午在校園內羅某被李某撞倒,致使羅某右側肱骨外科頸粉碎性骨折,花費醫(yī)療費等各項費用19957.7元。因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羅某將南召縣某鄉(xiāng)中心完全小學及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至南召縣法院,請求被告承擔賠償責任。
城關法庭吳豐成法官受理此案后,考慮到該案對引導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和注意校園安全具有很好的教育意義,遂決定在學校進行巡回審理。庭審過程中,吳豐成法官積極引導原、被告雙方緊緊圍繞訴爭焦點舉證、質證、開展法庭辯論,向旁聽師生們直觀展現(xiàn)了庭審的具體過程。最后,法官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當庭宣判,判決被告南召縣某鄉(xiāng)中心完全學校賠償原告羅某醫(y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15958元,該責任由被告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校方責任險限額內承擔。
庭審結束后,吳豐成結合發(fā)生在學校周邊、學生們身邊的鮮活案例以案說法,普及與青少年日常學習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斷強化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同時,吳法官還向在場同學們發(fā)放了《青少年民法典》等法律書籍,并現(xiàn)場解答同學們提出的法律問題,確保此次活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該校師生紛紛表示,通過現(xiàn)場旁聽庭審,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和公正,同時幫助大家更好地知法、敬法、遵法、守法。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做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