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就來給你反映一次,既沒結怨打官司,也沒花一分錢,我們兩家吵鬧十年的疙瘩就給解開了!你們真是為民辦事的好法官。”3月15日一大早,南陽市鎮平縣石佛寺鎮81歲的村民雷某某,來到石佛寺法庭一把拉住姜?庭長的手激動地說。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得知,3月7日上午,雷某某到石佛寺法庭反映其鄰居賀某某緊挨著其廂房后墻種有一棵很大的香椿樹,樹根、樹干毀壞其墻基、房屋,十年來無數次要求將樹伐掉,雙方為此爭執不斷,并請求村委多次調解無果。為此到法院尋求法律幫助。

接待雷老漢的石佛寺法庭姜?庭長在聽取了雷老漢的陳述后,沒有立即立案,而是決定采用訴前調解的方式,從根源上解決問題。立即撥通了雷老漢所在村的村支部書記、村調解委員會主任的電話。
經核實,雷、賀兩家為東西緊鄰,雷家居西,賀家居東,雷家東廂房后墻與賀家宅院相連,早年賀家在距雷家后墻約20公分自己宅院內再來一棵香椿樹,近年已成長為最大直徑有一尺有余的大樹。由于香椿樹根深葉茂,影響了雷家東廂房的墻基、墻體安全。賀家同意伐樹,但擔心自己伐樹時,一旦損害雷家墻體、墻基,雷家“訛人”,主張“伐樹可以,但應由雷家人伐”,雷家擔心若自己伐樹,因樹不是自家的,擔心賀家以樹值錢為由“訛人”,主張“賀家自己的樹自己伐。”為此,雙方為誰該伐樹爭執不斷,村委多次調解無果。
在了解到矛盾的焦點后,姜?立即與村支書商定了由法庭出面講解民法典有關“相鄰權”的法律知識,供賀家人明白了自己具有伐樹的義務,由村委再次出面調解。目前,雷、賀兩家達成了訴前協議,由賀家請專門的伐樹技術人員,在保留樹根以便不妨害雷家墻基的前提下,將樹木分段伐下。雙方十年爭執,一朝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