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宛城區鴻源小區內一棟三層24戶住宅樓,建設之初,開發商沒有辦理規劃等相關手續,且占壓道路紅線,屬于違法建筑。3月15日,南陽市宛城區兩部門向該建筑開發商下達公告,要求在3月18日之前自行拆除,否則將強制拆除。
違建拆除勢不可擋,購房的24戶業主怎么辦呢?他們2010年購房時每套房屋花了15萬元,現在要拆除了,損失誰來補?3月24日開發商張貼通知,提出補償方案,第一種方案是,按原交房款辦理退款手續。第二種方案是安置到中心城區另一個小區,原購房款作為首付款。
小區違建將被強制拆除 24戶業主何去何從
3月15日,南陽市宛城區漢治街道辦事處和南陽市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聯合向鴻源小區開發商南陽市天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達拆除公告。
公告強調,經調閱規劃部門相關資料,位于南陽市宛城區漢冶路鴻源小區西側建設的三層建筑(四個單元共計24套),未辦理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且占壓紅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屬于違法建設。
現通知該三層建筑違法建設的當事人(單位)于2022年3月18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河南省實施く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南陽市制止中心城區違法占地違法建設違法銷售行為暫行辦法》(宛政(2014)4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將組織相關單位,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當事人(單位)承擔。
開發商提出解決方案 住了12年還可以原價退款
3月24日,南陽市天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該樓棟業主張貼通知,根據宛城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和漢冶街道辦事處2022年3月15日聯合下發的拆除公告要求,2022年3月31日前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將組織相關單位對該三層小樓強制拆除。
通知稱,公司全力支持政府的決定,同時遵循對各位業主負責的態度通知如下解決方案:
方案一:由于該三層小樓沒有合法手續,2010年按15萬元/套賣給大家,公司現按原交房款(15萬元/套)給大家辦理退款手續。
方案二:公司將大家安置到南陽市中心城區另一個住宅小區(小高層住宅、二室二廳、90m2左右)。銷售單價預計3000元/m2左右,項目目前正在完善審批手續,預計2年左右可交房入住。大家原購房款15萬元可作為安置小區購房首付款,后續房款按照工程進度節點補交,置換單價及總房款以政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同意該方案的業主可與公司簽訂房屋置換協議。
通知提醒,解決方案請各位業主任選其中一種,于2022年3月28日18時以前盡快攜帶原購房手續到公司售房部辦理相關手續,逾期各位業主不辦理相關手續,公司將不再承擔賠付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