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南陽市社旗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巧用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情法并用,傾力促成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達成和解,既保障了申請人的權益,同時也為企業發展留出時間,全方位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2018年5月,某房地產公司因承建某項目工程與社旗某混凝土公司簽訂《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購用商砼,后該房地產公司陸續支付了部分商砼款。2021年6月,雙方就剩余欠款約定還款計劃,后經社旗某混凝土公司多次催要,該房地產公司一直未依約履行還款計劃,遂社旗某混凝土公司將其訴至法院。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某房地產公司分四期償還原告社旗某混凝土公司120萬元欠款。調解協議生效后,該房地產公司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社旗某混凝土公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程綱立即著手調查被執行人名下的相關銀行存款、車輛、不動產等財產情況??紤]到該案件涉及企業發展,執行法官沒有簡單粗暴的機械式執法,而是依法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僅僅凍結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上的少量存款以此來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法律義務。與此同時,承辦法官“多管齊下”,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面對面”協商、分別與當事人“背對背”溝通調解,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做好釋法明理工作,最終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達成并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先履行60余萬元執行款,并承諾于2022年7月前將剩余欠款履行完畢,至此該案順利和解。
社旗法院高度重視涉營商環境案件的執行,牢固樹立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積極發揮司法職能作用,差異化采取執行措施,把握執行時機、注重執行方法,著力減小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全力營創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