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玉米可算是種上了,感謝法官和民警幫我要回土地!”南陽市新野縣五星鎮村民宋某高興地說道。近日,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執行局聯合新野縣公安局五星派出所,共同組織14名執行干警、13名民警,依法對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進行了強制騰地。
2008年11月,宋某的父親承包了新野縣五星鎮宋灣村的土地共9.7畝,并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簽訂后,宋某一家耕種土地已達10年,并已交納承包款。之后宋某的父親去世,被告宋某某在原告不知情的情況下,侵占了原告的承包土地,宋某和宋某某因土地權屬問題發生爭議,宋某為此將其訴至法院,要求宋某某停止侵害,返還承包土地。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對土地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判決被告宋某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爭議土地返還給宋某耕種。但被告依舊不肯返還土地,阻撓原告在土地上耕種。原告無奈之下,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宋某某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履行義務,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返還申請人宋某的土地,但宋某某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在執行干警多次勸說無果的情況下,承辦法官決定聯合當地派出所民警和村委會工作人員共同開展強制執行,并根據可能出現的極端情況制定執行方案。
到達執行現場后,執行干警和民警一方面按照預案進行警力部署,維持現場秩序,另一方面注重從拒不執行法律義務后果等方面對被執行人進行勸誡,被執行人最終心服口服,不再阻撓。在派出所民警的幫助和村干部的見證下,經過3個多小時的努力,執行干警順利將涉案土地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申請人當場在土地上進行了耕種。至此,該起案件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