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了房還賴著不走?輸了官司還假裝不知情?無視法院張貼的騰房公告?春風吹,戰鼓擂,忙執行,看南陽市社旗法院如何斗賴。近日,南陽市社旗縣人民法院開展強制騰房專項執行行動,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順利完成對縣城區某一房屋的強制騰空,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7年9月,被告王某與原告劉某簽訂買賣協議,約定將王某一房產售于劉某,雙方約定房款及支付方式,原告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首付款。2017年8月,某銀行與被告王某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告王某以涉案房產提供抵押,2017年10月被法院查封。后原告劉某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將剩余購房款全部轉交社旗法院執行局,履行了作為購房人的全部合同義務,某銀行與被告王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順利執結。但被告王某對此深感不滿,拒不配合完成不動產交付及過戶登記,原告劉某遂訴至法院。經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王某協助原告劉某進行房產過戶登記,并進行房屋交付。判決生效后,王某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無奈劉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人王某,督促其盡快騰房,并告知拒絕騰房的嚴重后果,但被執行人王某一直躲避執行。為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社旗法院果斷決定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空。
當日上午9點,全部執行人員集結完畢,來到涉案房產處,在公證人員的監督下,按照事先制定完備的執行實施方案,開始強制騰房。外圍警戒、強制開鎖、清點登記、物品搬運、拍照錄像等一系列行動井然有序進行。最終成功騰房,順利將房產交付申請人。此次騰房強制執行活動圓滿結束。
敢于“亮劍”,鐵拳掃賴,一天的忙碌,房屋順利騰交,過程秩序井然,無沖突和矛盾激化,不僅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捍衛了法律尊嚴,有效地打擊了“老賴”的僥幸心理,也展現了社旗法院堅決維護司法權威的決心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