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為了出路和散水、防水問題,我們兩家不知吵了多少次了,最終還是法院把這個疙瘩解開了。”近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成功化解兩起相鄰權糾紛案件,盤桓在當事人心里多年的“揪心事”終于得到了妥善解決,雙方當事人臉上露出了釋然的笑容。
據了解,呂某某與劉某、楊某某系同村近鄰,雙方東西相鄰。2019年6月,呂某某新房建成后,劉某、楊某某在房屋南側公共道路上修建起一堵圍墻作院墻之用,導致呂某某向東無法通行。同時,劉某、楊某某在建造二樓廚房時,外煙囪排煙口正對呂某某二樓陽臺,對呂某某的生活造成影響。呂某某多次去找二人協商未果,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劉某、楊某某限期拆除墻體,并改善二樓煙囪對呂某某生活造成的影響。判決生效后,劉某、楊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呂某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干警彭帥了解到,呂某某與劉某、楊某某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雙方積怨很深。同時,劉某反映因自家房屋地勢低,呂某某在自己房屋外做混凝土,而阻攔其做防水、散水,并往其房屋北側散水內傾倒垃圾,致使自家房屋潮濕,他也起訴呂某某了,目前該案件也已進入執行程序。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彭帥第一時間與此案件承辦干警王滿溝通,本著化解矛盾的原則,兩人相互協助,多次前往當事人住所地,實地查看現場并組織雙方調解。
當執行干警再次來到當事人住所地,被執行人呂某某的親屬對抗情緒激烈,其父親裝病倒地不起,阻礙執行。得知這一情況,執行局負責人崔炯坐鎮指揮中心,通過智慧執行連線實時指揮,并根據現場形勢及時下達執行指令,將呂某某的父親強制帶離執行現場。隨后,執行干警對雙方當事人耐心勸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安撫雙方的情緒,緩解其對抗情緒,引導其換位思考。同時告知若仍堅持不拆除,法院將強制拆除,并由被執行人承擔產生的一切費用。最終,雙方愿意各自退讓一步,劉某、楊某某自行拆除判決中所涉及內容,呂某某不再阻攔其施工做防水、散水。經過長達9個小時的努力,當天下午5時,拆建工作結束,案件圓滿執結。
妥善解決鄰里糾紛,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一直是臥龍區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之一,這不僅僅是善意文明執行的體現,更是貫徹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具體要求。臥龍區法院堅持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在新形勢下對執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