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聶傳青
近日,南陽市內鄉縣人民法院訴調中心法官成功調解一起39名農民工討薪案,充分保障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圖為法官與農民工代表一起到被告公司實地查看)
(圖為法官在被告公司向其了解情況)
王某等39人受張某雇傭,在其公司從事保潔維護工作,約定每人每月工資2500元,首月工資以押金形式暫扣,待工程結束后通過質檢可一次性退還。但工程竣工通過質檢后,張某卻拒絕支付,王某等人多次討要未果,訴至法院。
(圖為法官組織原被告雙方現場調解)
(圖為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拖欠工資當場兌現)
為減輕當事人訴累,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該案件由訴前調解團隊進行調解。調解現場,法官一邊積極與原告代表溝通,避免其情緒過于激動,激化矛盾;一邊從情理法多角度入手,向張某耐心講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有關規定,告知其拒不支付工人工資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最終張某態度發生轉變,當天就通過現金加轉賬的形式,將拖欠工資全部結清。至此,一場爭執長達一年的糾紛,在訴前調解團隊法官的努力下塵埃落定。